本文目录一览:
- 1、注册城市规划师初始注册登记条件?
- 2、注册城市规划师的暂行规定
- 3、注册规划师报转岗后还有用吗
- 4、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登记办法
- 5、已经通过考试取得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证书,必需多长时间内注册?
- 6、注册城规师有效期
注册城市规划师初始注册登记条件?
1、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遵纪守法,恪守注册城市规划师职业道德;取得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所在单位考核同意;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注册城市规划师岗位上工作。
2、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遵纪守法,恪守注册城市规划师职业道德;(二)取得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三)所在单位考核同意;(四)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注册城市规划师岗位上工作。
3、初始注册登记 (1)在取得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3年内;(2)经所在单位同意。续期注册登记 (1)注册登记有效期满前3个月;(2)具备建设部认可的城市规划继续教育证明;(3)经所在单位同意。
注册城市规划师的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规划专业技术人员的执业准入控制,保障城市规划工作质量,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及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注册城乡规划师报考条件如下:学历条件: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或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壹』 城市规划专业,拿不到学位证,有资格考注册城市规划师吗 城市规划专业,拿不到学位证有学历的,是有资格考注册城市规划师的,但需要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
注册规划师报转岗后还有用吗
有用。城乡规划师就业方向有三种:***部门的城乡规划师,比如说是规划管理部门的干部、公务员,主要负责的就是组织编制各类规划,组织审核。
可以。如果此岗位耗费了你的工作的热情或者你对其他岗位有更多的想法时,你可以申请转岗。
在此过程中,自己工作的单位只是负责组织报名等工作,并不参与职称评定的具体工作,因此这种情况下,换工作以后,在原单位参评的职称依旧有效。2,单位自己组织的职称评定。
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登记办法
审核:国家规划局将对企业提交的注册申请进行审核,如发现问题需要补充材料或者进行调整。缴费:审核通过后,企业需要按照规定缴纳注册费用。
申请人向其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登记申请表。申请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连同其他申请材料一并报所在地的省级注册机构。
将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二项修改为:“(二)有规定数量的经相关行业协会注册的规划师”。删去第三款。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所在单位考核同意;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注册城市规划师岗位上工作。再次注册者,应经单位考核合格并有参加继续教育、业务培训的证明。注册城市规划师每次注册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前三个月,持证者应当重新办理注册登记。
已经通过考试取得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证书,必需多长时间内注册?
1、据环球网校官方网站显示注册规划师考过了应当在注册证书有效期[_a***_]前三个月内申请注册,过期未申请注册的,暂停注册执业资格。
2、四)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取得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五)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3、有效的,考试以四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考试科目 共设4个科目:《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市规划实务》。
4、第六条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身体健康的人员,在取得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三年内,经所在单位同意,均可申请初始注册登记。取得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三年后申请初始注册登记的人员,还需要达到继续教育标准。
5、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周期为3年,一般都是3年一签的,但也有少数单位选择一年一年的签,付款方式也是多样化,总体来说可分为一次性付款和分期付款。
6、一般考试后第二年的四月。发证 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和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
注册城规师有效期
有效的,考试以四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考试科目 共设4个科目:《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市规划实务》。
《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十四条规定,注册城市规划师每次注册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应当重新办理注册登记。
第十一条注册城市规划师初始注册登记的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注册登记之日起计算。第三章续期注册登记 第十二条城市规划师应当在注册登记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省级注册机构申请续期注册登记。
注册城市规划师每次注册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前三个月,持证者应当重新办理注册登记。
三年内,超过要进行继续教育需要资格证和单位证明。申请人向其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登记申请表。申请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连同其他申请材料一并报所在地的省级注册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