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的实施细则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制定本细则。
2、《建筑师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师法》及其相关法规制定的具体实施指南,内容包括了建筑师的注册、考核、职业道德、执业行为等多个方面,旨在进一步规范和引导建筑师的职业行为,提高行业规范化水平。
3、注册建筑师的执业范围与其聘用单位的业务范围不符时,个人执业范围服从聘用单位的业务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注册建筑师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
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注册建筑师的管理,提高建筑设计质量与水平,保障公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条例。
简述一***册建筑师注册的申请程序与机构
二)具有注册建筑师资格者申请注册,按下列程序办理:下载及安装“个人版”软件 个人在《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进入个人版入口,下载、安装“个人版”软件。
初始注册申请表;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明复印件;聘用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相应的业绩证明;逾期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交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逾期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交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延续注册 注册建筑师每一注册有效期为二年。注册建筑师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在注册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按照本细则第十五条规定的程序申请延续注册。
二级建筑师考试辅导:注册建筑师的级别设置
1、一级注册建筑师的建筑设计范围不受建筑规模和工程复杂程度的限制,二级注册建筑师的建筑设计范围只限于承担国家规定的民用建筑等级***(含***)以下项目。注册建筑师管理体制 我国注册建筑师管理体制分为中央和地方两级。
2、建筑师分为一级注册建筑师和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建筑师,是指经考试、特许、考核认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执业资格证书),或者经资格互认方式取得建筑师互认资格证书(以下简称互认资格证书)。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可以申请参加二级建造师三个科目的考试。取得建筑施工二级项目经理资质及以上证书,符合报名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