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城乡规划师报考条件有哪些,如何备考?
人社部规〔2017〕6号
第八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二)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或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
(三)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四)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取得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五)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专业的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注册城乡规划师原理?
城乡规划师原理是指在城乡规划工作中,遵循的一系列原则和理念。其中包括综合性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人本原则、科学性原则等。
综合性原则要求综合考虑城乡发展的各个方面,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可持续发展原则强调在规划中注重环境保护、***合理利用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平衡;人本原则强调以人为本,满足人们的需求和提高生活质量;科学性原则要求规划工作科学、合理、可操作。这些原则指导着城乡规划师在规划过程中的决策和操作,确保城乡发展的可持续性和人民的福祉。
是指符合国家规定条件并通过考试的个人,被授予城乡规划师专业技术资格,并获得相应的注册证书。注册城乡规划师具备一定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从城乡发展和规划的角度,参与规划项目的研究、实施、管理等工作。
1. 城市规划原理:了解城市发展的基本规律和原则,包括城市发展阶段、功能区划、城市形态和空间组织等。
2. 城市设计原理:熟悉城市设计的基本原则和方法,能够通过设计手段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3. 社会经济分析原理:了解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理论和方法,能够对城市规划项目进行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的分析。